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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高基花卉市场几点开门?
南高基花卉市场8:30开门。南高基花卉市场坐落于河北汇春·肖家营花卉休闲观光基地内,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古城西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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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仗刑”打屁股的时候,到底脱不脱裤子?
很有意思的问题。
历史上作为“五刑”之一的仗刑,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板子”,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对于轻犯的处罚方式。仗刑实际上包括打背部和打腿部、打***三种。
***剧中我们常常看到的穿着衣服打***,比如《甄嬛传》中的一丈红,其实都是编的。事实上在古代仗刑是要“去衣受仗”的,即脱了裤子半裸受刑。
对于女子的打***之刑还是别有用意的。特别是宋明清三代还规定妇人如果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之效。中国古代重视宗族关系,有时候族人会用扒掉裤子行刑来处理家族内部的男女之情,因为女人对名节看得特别重,这种刑法所带来的效果绝对比身体收到的疼痛还要更难以忍受,毕竟古代观刑的人比较多。
但是明代有一种例外
因为明代酷刑很多,比如剥皮食草、刷洗、秤竿、抽肠,还有黥刺、判、劓、割、挑膝盖、锡蛇游种种名目的刑罚。杖刑在明代根本是家常便饭。
根据史料记载,在明朝时期的廷仗是不需要脱衣服,而且还可以垫上棉布再受刑的,因为这些遭受廷仗的人都是当朝身居高位要职的官员,所谓:“刑不上大夫”,脱掉裤子也实在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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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杖刑”历朝历代都各有微妙的变化,最初记载使用“棍子”对人实施杖刑的记载源自《尚书·舜典》,证明了杖刑可以称之为中国古老的刑罚之一。
1、最初就是乱打一气,以惩罚罪人;
2、南北朝时期杖刑分为“大杖、法杖、小杖”,正式被列入“刑书”中,为五大刑罚之一;
3、唐朝时期,杖刑部位固定在“背、腿、臀”三个固定部位,像今天古装剧中凡是杖责就是打***是不准确的。
4、宋明清时期,杖刑变得更加广泛,且一般随其他罪施行,身犯重罪的首先要挨板子的。《宋史·刑法志》规定,被流放的***还会受到附加杖杖的惩罚。
男子被杖刑是要脱裤子的,没什么好讲的,否则谁知道裤子里有没有赛垫子。
在宋明之后,妇女的贞洁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如身受杖责需脱裤子,无异于逼人求死,所以除了犯“通奸”罪的妇女,才会脱了裤子打,身体受罚之外,心理上更是遭受众人围观“***”的羞辱。
所以很多犯了“奸”罪的妇女得知要杖刑,基本上就自尽了;即使不自尽,杖责后也无颜苟活于世了。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不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来看。
宋代和明清规定,妇女不是什么罪都打板子的,必须是奸罪才打板子。
这主要是一旦打板子,就要脱下衣服,光着***去打。
一般妇女受到这种屈辱,基本只有自尽这一条路。
自然,奸罪的妇女本来就不要脸,这样羞辱她也就是咎由自取。
古代有很多酷刑,汉代经过改良将酷刑很多废除,改为打板子。
但当年打板子分为打背部和打***,直到宋代还保留脊杖,也就是打背部。
但背部肌肉少,一顿板子很容易大臣残疾甚至死亡。
从明代开始废除脊杖,只打***。
脱裤子打***才有氛围嘛!“仗刑”俗称打***,古代大多数“仗刑”是要脱裤子的,不然挨板子的人不会疼,就没有效果了。
“仗刑”是我国古代五刑之一,是很常见的刑罚,大家应该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县太爷在大堂上,命令衙役打***板子的场景,这种刑罚在民间很是常见,简单粗暴,见效快,谁小时候没挨过老爸的板子!
杖刑在明朝时叫做廷杖,是明太祖朱元璋发明的,对于意见固执的大臣,在朝堂之上直接打***,不过,明朝廷杖基本上不用脱裤子,毕竟能上金銮殿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甚至有时候,身居要职的官员廷杖时,***上会偷偷垫有棉花垫,不知道皇帝授意还是官员买通了侍卫,当然了,这种廷杖更大的是它的象征意义,意在羞辱,毕竟是文人。
在大多数朝代,尤其是清朝,地方官断案时,杖刑起来,那可是真打,无论男女,脱裤子就上板子,轻的回去趴几天,严重的甚至是皮开肉绽!
电视剧中当然很少脱裤子了,毕竟是公共放映,甚是不雅,而且,你让那些小鲜肉脱裤子在荧幕上挨板子?想想就不可思议也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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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
都得脱。
无论男女。
古代“杖刑”的时候,不跟电视剧上演的一样,穿着衣服受刑,是要脱裤子的。有人想象自己如果在古代受刑的时候,就在裤衩间放个垫子,那是自作聪明。下图为清代末年的杖刑照片,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受刑人是被脱了裤子并撩起上衣受刑的,两头还要人按着,以免乱***蹬,影响行刑人的发挥。
那么,古代女人更注重名节,不同于男人,是否也要去衣受杖呢?古人也犯糊涂,明清文人笔记中,记载了有关的讨论。
道光年进士、学者俞樾写的《右台仙馆笔记》,记叙了他同朋友的交谈。那时候他去某县衙,听见县衙后面找朋友玩,听见衙门里捶楚笞挞之声不绝于耳,才知道是个女人正在挨抽,行刑者拿着巴掌猛抽此女的脸,二百下(此女同一和尚通奸并毒杀亲夫,亲夫经抢救没死)。一位姓袁的朋友说:“国家定律,妇人犯奸罪,去衣受杖。”这证明在多数时候,即便是妇***罪,也是要***了***的。“这妇人如此恶毒,怎么不杖刑,却只抽嘴巴呢?”
俞樾说:“自古就没妇女脱衣服受刑的说法,历史记载中,北齐武成扒了文宣皇后的衣裳毒打,那是***之主所为,不足法。妇女受刑杖的规矩,详细莫过于《元史》。和奸者杖打七十七,妇女去衣受刑。诸***斗伤良人,单衣受刑。诸妻以残酷手段殴死妾者,杖一百七,去衣受刑。所以说,脱衣受刑,前代本来就有。但这里说的杖刑,不是说打***(杖臀),而是打脊(杖脊)。从明初开始,规定都是臀部受刑,所以妇女受刑也是打***,就不该去衣。而今(清代)又沿袭了以前的说法,律条上说要去掉衣服,就真去掉衣服打了,这是不对的。”
俞樾是学者,当然知道法条缘由,认为妇女被打***不应该脱裤子,但不是每个人都像他那样博学。当时在座的有个姓吴的刑法家,叹了口气说:“你说得对啊!往年乾隆间,江西有个奸人,乔装打扮成女子,进入闺阁对人闺女进行***。事发以后,竟均以‘和奸’论处杖刑。一时宣传出去,说诸女子要到外面去受刑,还要脱裤子。无赖子弟蜂拥而至,跑到衙门口去看***。诸妇女得知后,竟多半***而死,亦有被打完以后,不胜羞愧而死者。如果都和您似的明白事理,真是造福无量啊!”
可知,明清杖刑,对男子自然是脱掉裤子撩起衣服的,对女子理应单衣受刑。但事实上,无论男女,他们都喜欢给人脱了裤子打。
理论上是该拍脱裤子打的,但也许是编剧没听说过这回事,以为要隔着衣服。就算听说过,到拍摄时也要考虑过得了过不了审。在电视上放的,受众很广,有老人小孩。就算为了体现真相,也要做些处理。就跟小龙女被脱裤子那一集似的,就是真要脱裤子露***,能让你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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