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科技活动记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科技活动记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国有哪些法制栏目?
1、《今日说法》
2、《普法栏目剧》
3、《法律讲堂》
4、《中国法制报道》
5、《大家看法》
6、山东卫视《说事拉理》
8、重庆卫视的《拍案说法》
法制栏目有:
1、《今日说法》
《今日说法》是由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推出的日播法制栏目,通过对发生在人们身边的案件进行事实的报道、法律的分析及专家的点评,明辨是非,提高人们的社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达到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
2、《普法栏目剧》
《普法栏目剧》是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推出的法制栏目剧,栏目主要是开拓社会服务和建设的内容***,锁定高端,提供专业的法制内容,服务百姓、关注青少年,构建“援助、帮助、救助”的社会服务网络。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可以删吗?
先来说一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天眼查是不能删除公司信息的。
极特殊情况,后面详细说明。首先,强调一下,天眼查的数据来源于***网站的公开数据,来源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版权局。也就是说在天眼查能查到的公司信息,在这些***网站上均可查询。所以,即使天眼查删除了公司信息,作为数据源头的***网站依旧可查。如果您不希望竞争对手或其他人看到您公司的信息,只删除天眼查上的信息也是于事无补的。天眼查的法律诉讼服务信息是不能删除的, 原因在于天眼查系统的app所查询到的法律诉讼信息, 均是来源于裁判文书网 ,而裁判文书网的诉讼案件信息是基于案件 确实存在 并且已经处理完毕 上网 公示的案件,因此天眼查法律服务诉讼信息是实际存在的无法删除。
有哪些事情是非常缺德却不犯法的?
我觉得最缺德却不违法的事,就是横刀夺爱的人了,看过许多电视剧,本来是最要的闺蜜或者是哥们, 结果却横刀夺爱,为了达到目的不惜利用一切手段,这种***损人利己,自私透顶,又不违法,法律对这种人没有一定的规范,所以这类***屡见不鲜。😁
我所在的小区原本是一片郊区自建房,尔后市里创生态文明城市,所有的房子都被拆了,建起了一栋栋整齐划一的高楼。这里的百姓自然而然的也就沾了zheng fu的光。
市一中迁过来之后,这里人气暴涨,很多来自不同地方的人都住进了这个小区,成了租客。她们的素质参差不齐,让人苦不堪言。
我住在二楼,楼上有好几家租户。她们经常洗衣服后不脱水,水淅淅沥沥地往下滴。她们晾晒衣物的时间不定,有时早上,有时大中午,有时傍晚。搞得我的衣服经常被滴湿,一天到晚都晒不成。一开始我忍着,后来实在是受不了,噔噔噔地上了楼,挨家挨户地打招呼,嘱咐她们:如果没有脱水机,那就清早或者晚上浣洗衣物。
对于我的提议她们无动于衷,水依旧在滴个不停。每逢久雨初晴的时候,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因为这个时候最需要晾晒衣物。
早期我的棉被楼上扔下的烟头烧了,衣服被一大摞萝卜菜压住了,各种各样的坠物让人猝不及防。
我没有任何办法对付她们了,只好自认倒霉。
记得那他也是在头条上看到的 23岁姐姐把两岁多点的弟弟送人了
之前父母吵架要离婚 于是把两套房子全部转到了大女儿名下 可是最后没离婚 还在大女儿21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小儿子 于是父母想让姐姐让出一套房子给弟弟 哪怕是小的那套 可是姐姐不同意 父母咨询律师 律师说现在是大女儿的私有财产 她不同意没办法 姐姐最后只是说 房子你们住 另外一套出租的钱你们收 姐姐23岁那年 也就是弟弟两岁多点那年 父母双双离世 这事姐姐已结婚 有个女儿 这时亲戚们要求姐姐扶养弟弟并给弟弟一套房子 姐姐一口拒绝 并把弟弟送到了一个很穷的农村继养 分文不给 这时亲戚们坐不住了 找律师咨询 律师说 她还是没违法 父母都过世 这个弟弟只能算做孤儿 唉😔 关键姐姐还说了一句 (幸好当初没有答应父母把房子让一套给弟弟)
以上这些有所省略 但大概意思在 并且原文是姐姐自己发到网上的 因为姐姐以前好像也咨询过律师 所以她知道自己不犯法 但她好像忘了道德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科技活动记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科技活动记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