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违规科技活动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违规科技活动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无意捕捉猫头鹰算违法吗会怎么处理?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保***》第十六条 禁止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开办的兴趣班是否合法?
个人开办的兴趣班,有可能是合法的,只要个人开办的兴趣班,是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下,并且在工商部门或者是在教育部门提交备案,取了工商注册的证明,那么,个人开办的兴趣班就是合法的。所以看一个兴趣班是否合法,个人是个人开办的与否没有关系,主要看兴趣班的培训对象,、培训方式是合法的。
不违法,家教是一种民事行为,中国对此没有相关规定。家教的聘请方与老师之间如果有合同的话,在私人家教违反了合同上的规定那就算违法了。
当然开办个人补习班必须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补习班的授课教师需要有教师资格证,这样才是合法的。当然如果规模不大,可以视为民事合同关系也是合法的。
如果一位非常伟大的科学家被判了死刑,科学会因此停滞不前,那么***会怎么处理?
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李红涛,1966年8月12日生,男,湖北省黄陂县人,出生于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在李红涛14岁时就被评为了“优秀青年”,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竞赛的第二名,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理工男。随后在1984年考入浙江大学电子系,1988年和女友结婚,不过两年后就出轨产生婚外情。
1992年因为***罪被昆明市公安局拘留审查。他凭借着出色的想法和脑子,在监狱里两次成功逃脱,并在外重新犯罪。1993这个问题年,被***以多项罪名判处***,在狱中,由于李红涛热爱发明,狱长也为他争取时间,在***的前两天才发明出了无刷电机,随后上级决定将李红涛的***改为“死缓”***17年。
你所提的问题,比李红涛要严重的多的多,都影响了科学的发展了,我认为***也会权衡利弊,不会判他***,但也不可能无罪释放,只能给他创造条件让他继续搞科研,无期或是***是最佳选择。
这个不难,各行其事就行。
***该判就判,提交高院核准,在这期间看守所或监狱也按自己的流程该给科学家提交专利或重***明用于免除***或减少刑期,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给科学家有了教训,同时如果真有重大立功表现,发明出对社会有利的东西,则真实可以获得减刑,互不冲突。
***就是十恶不赦,或***等严重犯罪,***按现行法律***平等,就要按法律判决,一旦复核后就要执行***。
现在科学家都是团队性质,即便没了此人科学也不会停止。再说世界离了任何人都不会停止不前,如爱因斯坦,达尔文,哥白尼,牛顿,爱迪生,……等太多科学家都已死去,地球照样运转着,人类也会继续下去,科学会更发达,再过n年,死去的人如能复生,一定更感叹到了另一个先进社会。
话又说回来,说到底一切科学是现代人追求,其实人有了吃穿住,其它都没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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