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违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违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每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每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每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每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每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每天。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省直各单位,各******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有关规定,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暂行标准》(粤发改公资办〔2017〕3号),为贯彻落实我省******购评审专家管理要求,规范专家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专家劳务报酬按照评审时间的整数时数进行计算和支付。超过整数时数不足0.5小时(含0.5小时)的不计算,0.5小时以上至1小时按增加1小时计算。
评审时间从系统所通知的专家到达评审地点集中的时间起至评审结束(完成评审报告)止。
二、******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评审在当天完成的:
1.评审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含1小时),按每人每次200元支付;
2.评审时间1小时至2小时以内(含2小时)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
3.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审时间不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
4.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购评审专家有哪些情形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完整解读:根据《******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四章有关条款,第二十七条 评审专家未按照***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购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购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收受***购人、***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购评审活动。 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评审职称私刻公章犯法吗?
肯定是犯法行为。
企业内部职称评审是有严格规定和要求的。
私刻公章这一行为国家有明文规定,是划归为伪造文书罪论处。
目前国内对刻印章行业经营严格管理,工商部门严格审查后专门指定公章刻印厂商,任何单位和个人私刻印章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请问这样的投标可违规?评标专家可需要回避?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投标人为招标人全资子公司,其是不可以参加其投标活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十四条第一款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为招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实际上他们存在厉害关系的,所以他们参与投标会影响评标结果的公平公正!第二个问题是评标专家是招标人控股公司工作人员,当然是需要回避的!根据评标专家及其评标委员会管理办法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或者协助评标;
(二)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
(四)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人员;
(五)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
所以说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不知道我的回答你是不是满意,祝你生活愉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违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技活动评审专家违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