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技活动投票制度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科技活动投票制度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简述安理会的表决制度?
1安全理事会每一理事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2.安全理事会关于程序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表决之。
3.安全理事会对于其他一切事项之决议,应以九理事国之可决票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之同意票表决之;但对于依区域办法或由区域机关而求地方争端之和平解决,不论其系由关系国主动,或由安全理事会提交的各事项之决议,争端当事国不得投票。
院士评选方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每两年(奇数年)进行一次,候选人可单独通过院士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也可以同时通过以上两种渠道提名。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日程安排》显示,从评选流程来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从增选当年的1月1日起,要持续10个月之久。
以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为例,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共531位,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共222位,最终选举产生的共75位院士。
而王莉被推选为贵州省候选人还仅仅只是走了院士增选工作的一小步。按照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日程安排,王莉距离当选院士至少还要闯过7道“关口”,包括入选中国科协候选人提名;经过资格审查和形式验收入选有效候选人;经过第一轮评审会议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材料公示;经过第二轮评审会议进入终选候选人名单;全体院士投票终选;中国工程院向当选院士和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院士通报增选结果,并通过中国工程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每两年选一次,增选工作持续10个月
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只能***用累积投票制度?
不是。
1.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用的是相对多数原则,而不是强制***用累积投票制度。
2. 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使得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度,但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3.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累积投票制度可能会对小股东产生影响,导致其无法在董事选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选择是否***用累积投票制度需要考虑到不同方面的因素。
不是只能***用累积投票制度,可以选择单票制度或累积投票制度。
单票制度是每股股票拥有一票,股东可以根据持有的股票数量决定投给哪位董事候选人,而累积投票制度则是股东可以根据持股比例决定将票数集中投给少数董事候选人,使他们的竞选机会更大。
在实践中,选择不同的投票制度也会对董事选举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在中国大陆的公司法规定中,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可以***用累积投票制度,但并不是只能***用累积投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可以***用多数投票制度或者累积投票制度。
多数投票制度是指所有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投票,得票最高的候选人当选。而累积投票制度则允许小股东联合起来投票,将其持有的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或几名候选人,从而提高小股东的代表性和参与度。
因此,在董事选举中,股东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用多数投票制度或累积投票制度。具体的选举方式应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并且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程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技活动投票制度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技活动投票制度内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